星期一, 3月 13, 2006

慕尼黑(Munich)

如果讓我來挑,應該不會挑這麼痛的片子,從慕尼黑事件及後續報復行動講以巴仇恨的故事,三小時,想也知道會是場凌遲。
捨命陪君子。
晚上十一點,一個還有時差的人和一個永遠有時差的人一起走進史蒂芬史匹柏構築的血債血還罪惡感地獄。

聽完片尾音樂,我們是最後離場的兩個人。朋友說沒預期的好。我覺得比我預期的好。

只是太折磨人了。
看著那些跟我們一樣的平凡人,為了不管甚麼原因,咬著牙殺害另一個人,一個陌生人...一個也許是某人的父親、某人的愛人、肯定是某人的孩子的人。我好心痛。
每次任務都劃我一刀。

朋友說男主角不該去殺那女殺手,那不是任務內的行動。我卻覺得整個故事裡只有那場報復行動能讓我感同身受,覺得義無反顧。妳殺了我的伙伴,我得為他報仇,不然怎麼辦?非如此不可,再單純不過。
至少,比其他行動心安理得多了。
可是不管甚麼仇,冤冤相報不就是這麼來的嗎?

片尾艾瑞克巴納的惡夢裡,那恐怖分子見同伴皆死,痛苦地向人質舉起機關槍時,我的眼淚靜靜湧出。
我覺得我是那舉槍的恐怖份子,面對素不相識的無辜人質,背上沉重的家國大仇和同伴血債逼著我在死前盡最後的義務。
他們只是陌生人,出來比賽,家人在等。可是怎麼辦呢?
我覺得我是束手無策的運動員,國家背叛了我,他們要顧全大局,我只有任人宰割,還能怎麼辦?
捍衛家園理所當然,但大家捍衛的事有所衝突的時候,怎麼辦呢?
關鍵時刻,看著他的眼睛,如果你實在不覺得他是個大壞蛋,怎麼辦呢?
沒有正義,只有不得已。
冤冤相報,是永無止境的悲劇。
很多人說史匹柏這次拍得不夠好,我覺得不差,當作以事實為發想素材的虛構故事看就好。
小說本來就比「真實故事」真實。

對於報復,我一直感到惶恐,很怕在忿恨之下出手太重,後悔莫及。很怕後來不氣了,反而要受罪惡感折磨。

我真不適合看悲劇,看了心裡發悶,何苦來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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