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8月 29, 2006

凱拉索恩加油

決戰時裝伸展台,先看了第二季,又看了第一季。我最喜歡的設計師到最後都沒贏。

克洛伊和傑在最後一擊都有異於平常的神奇表現,我若是裁判也很為難。
不過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所有參加者應該都達成了宣傳效果。據說我最討厭的人也有支持者,這世界的價值觀真是多元。
丹尼爾沃索維克與凱拉索恩在我心裡留下了深刻的好印象,不只是設計,還有態度,希望有天能穿到他們的衣服。

第一季最後一集製作單位的安排讓人生氣,簡直是虐待,是為了節目效果嗎?凱拉被迫跟厚顏溫蒂同睡。她選擇不與她說話,我覺得那已經是最有品的做法,可遇上小人和鄉愿,想潔身自愛真難。
如果某一天有機會的話,我會選凱拉做我的設計師,也做朋友。她比我強悍,但分寸拿捏得很好。
希望她終究能夠自創品牌,希望她成功。

8/30補述:
有人提到凱拉的鞋子事件,我很為她抱屈。
我相信那是一個疏忽,她不是故意犯規,沒人會故意犯這麼容易被抓包的規。如果她故意犯規,一開始請娃娃屋開發票給她就好了,做假帳如此容易,何必老實報告?
比較可能的狀況是,她沒看清楚契約上的條文,或是沒想到這點。五個月的時間在家做功課,存心作弊根本很難看出來,只有不知道這樣犯規的人才會犯這種規吧?
那些鞋子是她設計的,朋友免費幫她生產,就是「免費」讓她違規。凱拉錄影時有句話說到一半,我想我懂她意思,她想說的是:1.某些東西是不是別人幫他們做的沒人知道。2.如果你去常去的店,老板打折或送你東西算不算犯規?
她之所以沒說出口,也許是因為如果能重來一次她也不會選原來的做法,她並不覺得自己沒有瑕疵,她不想違規後拖大家下水免罪。鞋子事件註定了凱拉丟掉冠軍寶座,令人扼腕。
有時候我真覺得這些電視節目真是糟蹋人,參與者賭上自尊,搏取名氣。嗯,在設計界也許值得。看第二季後半的時候不覺得,只覺得衣服有趣,有些人小討厭,現在從第一季看起,有時候覺得製作單位太過份了。好啦,我知道這不過是電視節目,一切為效果。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